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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我们铭记历史,不是为了记住仇恨,而是为了从历史中汲取力量,教育引导大家铭记历史、不忘初心,弘扬伟大抗战精神。”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8月21日,最高检与相关单位合作,举办《正义之剑——新中国检察机关侦查起诉日本战犯》主题展览,人民检察博物馆馆长闵钐向界面新闻介绍。
展览从新中国处理日本战犯的历史背景、对日本战犯的侦讯工作、出席特别军事法庭支持公诉、对部分日本战犯免予起诉、铭记历史开创未来5个部分,通过详实的史料和影像资料,详细介绍了新中国检察机关侦查起诉日本战犯的历史。展览上,不少资料和视频都是检察机关独家“享有”的。
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投降书,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伟大胜利。包括一些首要战犯在内的部分日本战犯,战后已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出处理。其余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由中国根据《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精神处理。
新中国成立后,最高人民检察署全面负责对在押日本战犯的侦查起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负责审判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大规模侦讯和审判外籍战犯,首次以特别军事法庭处理涉及国际法的战争罪问题,具有开创性意义。对日本战犯的侦查起诉和宽大处理工作,体现了中国政府的法治原则、人道主义精神和政治智慧,经受了历史检验。
最高人民检察署于1951年即开始对日本战犯的罪行进行调查。在1954年全面侦查以前,已搜集罪证材料4000多件。“在太原和抚顺关押的日本战犯有1109名,其中有969名是苏联移交过来的。当时移交的证据材料非常少,几乎只有名字和一些简单的信息,对我们的侦讯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闵钐向界面新闻介绍,1954年2月东北工作团成立后,结合侦讯工作,派出大批干部分赴12个省、市进行调查,搜集到控诉书、证人证言、鉴定书、日伪书报档案和物证等28000多件。
侦讯结束时,东北工作团对侦讯结果做了总结:“从侦查结果看,这批战犯在侵略我国的战争中犯有各种严重罪行,他们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掠夺我国主权,策划、推行侵略政策、进行特务间谍活动,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屠杀、抓捕、刑讯、囚禁、奴役和毒化我国人民,强奸妇女,大量掠夺我国的物资财富,毁灭城镇乡村,驱逐和平居民,制造无人区。其中一部分战犯,还在日本投降后,参加蒋介石、阎锡山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内战,保存日军残余势力妄图东山再起,再次侵略我国的目的,犯有双重罪行。”
“侦讯工作中有一个重要特点,是思想改造与人道主义相结合。” 闵钐说。侦讯工作实行区别对待的方针,把启发教育战犯自觉认罪与个别讯问结合起来。在侦讯过程中,战犯管理所从管教工作方面进行了有效的配合,对战犯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待遇。日本战犯在侵华战争中无恶不作,犯下累累罪行。在苏联收容所期间,虽然没有被审判,但是也没有被改造,而是单纯地从事体力劳动,国际上更是没有对战犯进行改造的先例。
对日本战犯的处置,新中国政府没有拘泥于国际惯例,而是本着“人是可以改造的”的重要思想,开拓了处置他们的新方法。由于思想改造的成功,很多战犯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上,真诚忏悔、跪地认罪,这是绝无仅有的。
改造后的日本战犯,认清了帝国主义的本质,反对战争,呼吁和平。一千余名昔日在中国的土地上无恶不作的日本战犯,经过新中国政府的改造以后,全面地揭露和清算了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的滔天罪行,从内心深处向中国人民表示谢罪。他们返国后,成立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为促进中日友好和平积极地奔走呼号,成为推进中日友好事业的中坚力量。
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为提起和出庭支持公诉以及从宽处理免予起诉提供了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次要的或者悔罪表现较好的1017名战争犯罪分子,先后于1956年6月21日、7月18日、8月21日分作三批宣布免予起诉,宽大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中国红十字会的代表移交免予起诉的人员名单,并由中国红十字会为他们办理回国的有关事宜。获释战犯分别从抚顺、太原乘火车到天津,乘轮船回日本。
“新中国检察机关侦查起诉和宽大处理日本战犯,成功地完成了党中央交办的这一重大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免予起诉制度,锤炼了干部队伍,积累了重要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新中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调查取证、审查证据、出庭公诉或作出免予起诉决定,为正义的审判贡献了检察力量。” 闵钐说。